框架結構的審圖要點(diǎn)主要包含抗震規范和高規內容
《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2016年版)
6.3.2梁寬大于柱寬的扁梁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扁梁的樓、屋蓋應現澆,梁中線(xiàn)宜與柱中線(xiàn)重合,扁梁應雙向布置。扁梁的截面尺寸應符合下列要求,并應滿(mǎn)足現行有關(guān)規范對撓度和裂縫寬度的規定:
2扁梁不宜用于一級框架結構。
6.3.4(框架)梁的鋼筋配置,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沿梁全長(cháng)頂面、底面的配筋,一、二級不應少于 2ф14,且分別不應少于梁頂面、底面兩端縱向配筋中較大截面面積的 1/4;三、四級不應少于 2ф12。
2一、二、三級框架梁內貫通中柱的每根縱向鋼筋直徑,對框架結構不應大于矩形截面柱在該方向截面尺寸的 1/20,或縱向鋼筋所在位置圓形截面柱弦長(cháng)的 1/20。
6.3.5柱的截面尺寸,宜符合下列各項要求:
1截面的寬度和高度,四級或不超過(guò) 2層時(shí)不宜小于 300mm,一、二、三級且超過(guò) 2 層時(shí)不宜小于 400mm;圓柱的直徑,四級或不超過(guò) 2層時(shí)不宜小于 350mm,一、二、三級且超過(guò) 2層時(shí)不宜小于 450mm。
6.3.6柱軸壓比不宜超過(guò)表 6.3.6(表略)的規定;建造于Ⅱ類(lèi)場(chǎng)地且較高的高層建筑,柱軸壓比限值應適當減小。
6.3.8柱的縱向鋼筋配置,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3柱總配筋率不應大于 5%。
4邊柱、角柱及抗震墻端柱在小偏心受拉時(shí),柱內縱筋總截面面積應比計算值增加 25%。
6.3.9柱的箍筋配置,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1柱的箍筋加密范圍,應按下列規定采用:
1)柱端,取截面高度(圓柱直徑)、柱凈高的 1/6和 500mm三者的最大值;
2)底層柱的下端不小于柱凈高的 1/3;
3)剛性地面上下各 500mm;
4)剪跨比不大于 2的柱、因設置填充墻等形成的柱凈高與柱截面高度之比不大于 4的柱、框支柱、一級和二級框架的角柱,取全高。
2柱箍筋加密區的箍筋肢距,一級不宜大于 200mm,二、三級不宜大于 250mm,四級不宜大于 300mm。至少每隔一根縱向鋼筋宜在兩個(gè)方向有箍筋或拉筋約束;采用拉筋復合箍時(shí),拉筋宜緊靠縱向鋼筋并鉤住箍筋。
3柱箍筋加密區的體積配箍率,應按下列規定采用:
1)柱箍筋加密區的體積配箍率應符合下式要求:
2)框支柱宜采用復合螺旋箍或井字復合箍,其最小配箍特征值應比表 6.3.9(表略)內數值增加 0.02,且體積配箍率不應小于 1.5%。
3)剪跨比不大于 2的柱宜采用復合螺旋箍或井字復合箍,其體積配箍率不應小于 1.2%,9度一級時(shí)不應小于 1.5%。
4柱箍筋非加密區的箍筋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柱箍筋非加密區的體積配箍率不宜小于加密區的50%。
2)箍筋間距,一、二級框架柱不應大于 10倍縱向鋼筋直徑,三、四級框架柱不應大于 15倍縱向鋼筋直徑。
《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shù)規程》JGJ3-2010
6.1.1框架結構應設計成雙向梁柱抗側力體系。主體結構除個(gè)別部位外,不應采用鉸接。
6.1.2抗震設計的框架結構不應采用單跨框架。
6.1.4抗震設計時(shí),框架結構的樓梯間應符合下列規定:
1樓梯間的布置應盡量減小其造成的結構平面不規則。
2宜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樓梯,樓梯結構應有足夠的抗倒塌能力。
3宜采取措施減小樓梯對主體結構的影響。
4當鋼筋混凝土樓梯與主體結構整體連接時(shí),應考慮樓梯對地震作用及其效應的影響,并應對樓梯構件進(jìn)行抗震承載力驗算。
6.3.3梁的縱向鋼筋配置,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抗震設計時(shí),梁端縱向受拉鋼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 2.5%,不應大于 2.75%;當梁端受拉鋼筋的配筋率大于 2.5%時(shí),受壓鋼筋的配筋率不應小于受拉鋼筋的一半。
2沿梁全長(cháng)頂面和底面應至少各配置兩根縱向配筋,一、二級抗震設計時(shí)鋼筋直徑不應小于 14mm,且分別不應小于梁兩端頂面和底面縱向配筋中較大截面面積的 1/4;三、四級抗震設計和非抗震設計時(shí)鋼筋直徑不應小于 12mm。
6.4.2抗震設計時(shí),鋼筋混凝土柱軸壓比不宜超過(guò)表 6.4.2(表略)的規定;對于Ⅱ類(lèi)場(chǎng)地上較高的高層建筑,其軸壓比限值應適當減小。
6.4.6抗震設計時(shí),柱箍筋加密區的范圍應符合下列規定:
1底層柱的上端和其他各層柱的兩端,應取矩形截面柱之長(cháng)邊尺寸(或圓形截面柱之直徑)、柱凈高之 1/6 和 500mm 三者之最大值范圍;
2底層柱剛性地面上、下各 500mm的范圍;
3底層柱柱根以上 1/3柱凈高的范圍;
4剪跨比不大于 2的柱和因填充墻等形成的柱凈高與截面高度之比不大于 4的柱全高范圍;
5一、二級框架角柱的全高范圍;
6需要提高變形能力的柱的全高范圍。
6.4.7柱加密區范圍內箍筋的體積配箍率,應符合下列規定:
1柱箍筋加密區箍筋的體積配箍率,應符合下式要求:
2對一、二、三、四級框架柱,其箍筋加密區范圍內箍筋的體積配箍率尚且分別不應小于
0.8%、0.6%、0.4%和 0.4%。
3剪跨比不大于 2的柱宜采用復合螺旋箍或井字復合箍,其體積配箍率不應小于 1.2%;設防烈度為 9 度時(shí),不應小于 1.5%。
4計算復合螺旋箍筋的體積配箍率時(shí),其非螺旋箍筋的體積應乘以換算系數 0.8。
6.4.8抗震設計時(shí),柱箍筋設置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箍筋應為封閉式,其末端應做成 135°彎鉤且彎鉤末端平直段長(cháng)度不應小于10倍的箍筋直徑,且不應小于 75mm。
2箍筋加密區的箍筋肢距,一級不宜大于 200mm,二、三級不宜大于 250mm 和 20 倍箍筋直徑的較大值,四級不宜大于 300mm。每隔一根縱向鋼筋宜在兩個(gè)方向有箍筋約束;采用拉筋組合箍時(shí),拉筋宜緊靠縱向鋼筋并勾住封閉箍筋。
3柱非加密區的箍筋,其體積配箍率不宜小于加密區的一半;其箍筋間距,不應大于加密區箍筋間距的 2倍,且一、二級不應大于 10倍縱向鋼筋直徑,三、四級不應大于 15倍縱向鋼筋直徑。
6.4.10框架節點(diǎn)核心區應設置水平箍筋,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2抗震設計時(shí),箍筋的最大間距和最小直徑宜符合本規程第 6.4.3條有關(guān)柱箍筋的規定。一、二、三級框架節點(diǎn)核心區配箍特征值分別不宜小于 0.12、0.10和 0.08,且箍筋體積配箍率分別不宜小于0.6%、0.5%和0.4%。柱剪跨比不大于 2的框架節點(diǎn)核心區的體積配箍率不宜小于核心區上、下柱端體積配箍率中的較大值。
6.5.3抗震設計時(shí),鋼筋混凝土結構構件縱向受力鋼筋的錨固和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1縱向受拉鋼筋的最小錨固長(cháng)度laE應按下列規定采用:
一、二級抗震等級laE=1.15la (6.5.3-1)
三級抗震等級laE=1.05la (6.5.3-2)
四級抗震等級laE=1.00la (6.5.3-3)
2當采用綁扎搭接接頭時(shí),其搭接長(cháng)度不應小于下式的計算值:
llE=ζlaE (6.5.3-4)
3受拉鋼筋直徑大于 25mm、受壓鋼筋直徑大于 28mm時(shí),不宜采用綁扎搭接接頭;
4現澆鋼筋混凝土框架梁、柱縱向受力鋼筋的連接方法,應符合下列規定:
1)框架柱:一、二級抗震等級及三級抗震等級的底層,宜采用機械連接接頭,也可采用綁扎搭接或焊接接頭;三級抗震等級的其他部位和四級抗震等級,可采用綁扎搭接或焊接接頭;
2)框支梁、框支柱:宜采用機械連接接頭;
3)框架梁:一級宜采用機械連接接頭,二、三、四級可采用綁扎搭接或焊接接頭。
5位于同一連接區段內的受拉鋼筋接頭面積百分率不宜超過(guò)50%;
6當接頭位置無(wú)法避開(kāi)梁端、柱端箍筋加密區時(shí),應采用滿(mǎn)足等強度要求的機械連接接頭,且鋼筋接頭面積百分率不宜超過(guò) 50%;
7鋼筋的機械連接、綁扎搭接及焊接,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guān)標準的規定。
6.5.5抗震設計時(shí),框架梁、柱的縱向鋼筋在框架節點(diǎn)區的錨固和搭接(圖略)應符合下列要求:
1頂層中節點(diǎn)柱縱向鋼筋和邊節點(diǎn)柱內側縱向鋼筋應伸至柱頂。當從梁底邊計算的直線(xiàn)錨固長(cháng)度不小于laE 時(shí),可不必水平彎折,否則應向柱內或梁內、板內水平彎折,錨固段彎折前的豎直投影長(cháng)度不應小于 0.5labE,彎折后的水平投影長(cháng)度不宜小于 12 倍的柱縱向鋼筋直徑。此處,labE 為抗震時(shí)鋼筋的基本錨固長(cháng)度,一、二級取 1.15lab,三、四級分別取 1.05lab 和 1.00lab。
2頂層端節點(diǎn)處,柱外側縱向鋼筋可與梁上部縱向鋼筋搭接,搭接長(cháng)度不應小于1.5laE,且伸入梁內的柱外側縱向鋼筋截面面積不宜小于柱外側全部縱向鋼筋截面面積的 65%;在梁寬范圍以外的柱外側縱向鋼筋可伸入現澆板內,其伸入長(cháng)度與伸入梁內的相同。當柱外側縱向鋼筋的配筋率大于 1.2%時(shí),伸入梁內的柱縱向鋼筋宜分兩批截斷,其截斷點(diǎn)之間的距離不宜小于 20 倍的柱縱向鋼筋直徑。
3梁上部縱向鋼筋伸入端節點(diǎn)的錨固長(cháng)度,直線(xiàn)錨固時(shí)不應小于laE,且伸過(guò)柱中心線(xiàn)的長(cháng)度不應小于 5 倍的梁縱向鋼筋直徑;當柱截面尺寸不足時(shí),梁上部縱向鋼筋應伸至節點(diǎn)對邊并向下彎折,錨固段彎折前的水平投影長(cháng)度不應小于 0.4labE,彎折后的豎直投影長(cháng)度應取 15 倍的梁縱向鋼筋直徑。
梁下部縱向鋼筋的錨固與梁上部縱向鋼筋相同,但采用 90°彎折方式錨固時(shí),豎直段應向上彎入節點(diǎn)內。